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67号建议的答复》。背景是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加快推进NMN使用安全性和抗衰老作用机理研究、引导企业开展将NMN纳入新食品原料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申报工作、鼓励科研机构开展新型抗衰老产品研发等建议,按照法定工作程序,市场监管总局给予了回复。这个文件也表明了国家对于NMN的态度。
这个文件内容很长,包括关于“保健食品功能评价和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关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管理和安全性评估、关于制定NMN食品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关于新型药品研发的相关政策、关于加强NMN相关产品的研究和监管”五部分。其实,前四部分都是相关的法规和总局工作的介绍,讲的是业内都知道的关于一种物质作为食品原料和药品原料的管理规定。看着有点“打官腔”的意思,但是这应该是相关公文的规定格式,作为官方行文,也没啥可指责的。
核心内容在第五部分。原文是这样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NMN在我国尚未获得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药品许可,不能作为食品和药品进行生产经营。食品生产以及使用新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等标准以及有关新食品原料的规定,严禁生产企业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严厉查处违法添加行为。今年年初,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排查辖区内违法经营以NMN为主要成分的“不老药”行为,并严肃查处有关违法销售行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有关部门,支持NMN及相关产品的基础性研究,引导NMN及相关产品规范发展。”
这里面就是两层意思:第一,NMN没有作为食品药品的法律许可;第二,在第一条的前提下,如果研究而不是作为食药产品或原料生产销售NMN,总局会支持。而对于一个没有法定食药身份的物质开展涉及食药的研究,恐怕很难。至于怎么难,这个文件的前四段已经说明了——有种种法规限制。
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NMN成分保健品市场规模达51.06亿元,同比增长34.87%,预计到2023年将会以近70.25%的增速攀升至270.13亿元,行业发展速度较快。
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受访消费者有超过2/3的消费者对于NMN产品有所耳闻,其中24.6%的消费者对NMN产品有过专门的了解。据调查,NMN产品在消费者中最为人熟知的三大功能是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和抗衰老。
数据显示,2020年,NMN产品仅在618活动期间,成交金额便超过了22亿,较去年成交金额增长129.52%。研究报告指出,在我国NMN 产品空间较大,未来有望达到千亿空间。
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消费者中认为NMN产品是真正具有营养保健作用的占比为66.7%,而33.3%的消费者则认为NMN产品的宣传言过其实,只是商家制造的噱头。对于NMN产品的未来发展,超过7成的消费者表示看好其发展前景,而3.2%的消费者则表示并不看好。
从数据来看,国人对于NMN异常看好。相信人大代表的建议也是基于这样的看好。但是这种看好却丢失了一个大前提,那就是NMN在中国还没有合法的身份。2021年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印发了《关于排查违法经营“不老药”的函》。该文件指出,目前NMN(烟酰胺单核苷酸)在我国未获得药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食品原料许可,即在我国境内,NMN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和经营。从贸易角度看,NMN跨境电商渠道的产品销售是合法合规的,这些产品符合原产地要求,可能在国外有相关动物实验或者基础研究,但它本身的某些功效在我国并没有相关验证,究竟能不能达到其所宣称的功效也有争议。
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给NMN定了调子,那就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市场对于NMN的禁令不会解除。那些拿这个文件说“总局表示支持NMN”的人,实际上也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误读。
当然,市场繁荣已经显现,相信NMN在国内解决身份问题的时间也不是遥不可期。当前,作为经销商还是要有一个心理底线,那就是,从贸易角度看,跨境电商渠道的产品销售是合法合规的,这些产品符合原产地要求,可能在国外有相关动物实验或者基础研究,但它本身的某些功效在我国并没有相关验证,究竟能不能达到其所宣称的功效也有争议,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产品时要保持理性。
最后需要说明,NMN的走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保健行业盛行的以刺激消费欲望为目的的健康教育。这样的教育一旦泛滥,保健市场的乱象就会更多,这对于行业和消费者都是巨大的伤害。所以,为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健康教育应该从“是什么”开始,讲常识、接地气、说人话。比如对NMN,在讲述它的话题之前,应该先说明,在中国这还是一个非食用物质。这个话说在前面,也不妨碍推进它在中国的市场进程。
内容来源:晓理叫李松 晓理在说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