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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体标准丨关于征集《植物纳米囊泡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日期:2024-10-29 来源: 浏览:116

各相关单位及行业同仁:

为推动抗衰老产业发展,提升专业水平,规范技术指标,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团体标准办公室对《植物纳米囊泡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审核,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本标准聚焦PDNVs的来源、提取、鉴定、检测及储运等,旨在确立通用技术指南,助力产业标准化。作为国内首创,它将为科研与产品开发提供关键参考,加速技术产业化进程,适用于植物纳米囊泡全链条的技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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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本标准更具代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植物纳米囊泡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01

起草单位、起草人具备条件

1.在植物提取、植物囊泡、植物外泌体、纳米技术、生物医药、化妆品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起草单位应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和技术力量,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成果,重视标准化工作;

3.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4.对标准编制工作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积极参与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5.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02

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权益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

2.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国家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力;

3.授予标准起草单位及个人荣誉称号;

4.参与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机会;

5.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03

起草单位、起草人承担的义务

1.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的相关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3.协助开展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04

申报要求

有意参编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填写《参编单位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发送至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秘书处。


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期待与行业内优秀单位共同合作,共同推动《植物纳米囊泡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化妆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15811045167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311355265

邮箱:office@caaca.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甲25号金工宏洋大厦A座五层0508室


附加:参编单位申请表


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团体标准工作部

2024年10月29日